华西都市报讯(武侯法记者刘璐) “退钱都不行,我就要我的论文发表,还要抵偿我3万元丧失。”日前,成都武侯法院休庭审理了一起特别的合同纠纷案,70岁的张凡明(化名)状告某杂志社违约。
4年前,张凡明曾向该杂志社投稿,在收到一份写有“款到发稿”的通知,并缴纳了380元“审理发表费”后,时至本日,他的论文还是没发表出来。
本来,张凡明是一名数学喜好者,乐隐士lv2012女王新款目錄。张凡明说,2006年,他写了一篇对于“二次勾股定理”的论文向杂志社投稿lv2012官方kason新款目錄,并按通知汇去了380元审稿用度lv蜜語包包。“他们说我的论文有问题,不能发表,然而我找乐山师范学院数学系的专家验证了我的观点,专家都认同我的观点,杂志社仍是不发表。”张凡明等了又等,论文还没发表,他很不情愿,并以为收到了“款到发稿”的告诉lv2012官方grazes新款目錄,那就应当发表自己的论文。4年从前了,论文还是没发表,于是张凡明向法院起诉,请求杂志社登载论文,并索赔3万元lv官方網。“你们不发表,我就拿这3万元本人宣扬我的数学实践。”张凡明说。
杂志社代办律师说,杂志社收到文稿后,确实向张凡明寄去了一份《稿件审理发表通知书》,但那380元是代收支付给评委跟专家的稿件审理费,后来稿件未通过,费用已退给他,但他谢绝收取。
律师当庭出具了各种单据、票据,并提出是张凡明曲解了“款到发稿”的意思,且双方的争议在于学术范畴,不形成合同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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