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日报讯 (记者/马喜生 通信员/钟紫薇)工人受伤后被厂方部署为搬运工,因为不满支配,要求厂方辞掉他并结算工资,被拒后在工厂办公室浇油自焚,烧坏工厂254万元财产。近日,东莞市第三国民法院审理此案,这名工厂犯失火罪,除了被判入狱5年,还要抵偿厂方237万元。
张某是湖南宁远人,在东莞塘厦镇一间五金制品厂工作了十多年。一次受伤后,工厂支配他做搬运lv蜜語包包,这引起张某不满,而工厂不对他作劝解。今年1月15日上午,张某这股不满的情绪终于暴发出来,他到工厂二楼办公室找经理黄某,要求黄某视其为被解雇员工,结算工资。黄某谢绝了张某的要求,双方协商未果lv皮夾,张某随后分开了办公室。
当天下战书,张某带着白电油跟打火机再次到办公室找经理黄某lv名牌包包特價館光臨,筹备以自焚的方法请求黄某给他结算工资。黄某见状劝告lv官網,让张某回去持续上班。情感冲动的张某将白电油往本人身上倒,白电油溅到黄某身上。张某用打火机点燃自己的外套,火蔓延至黄某的手部、脸部,黄某随即跑出办公室。张某身上着火后,倒在地上打滚lv旗艦店,引发办公室起火。
张某跑出办公室,火势在工厂蔓延,厂办公楼二楼及样板房被销毁。事变产生后,保险公司就工厂被毁损的厂房等财物进行评估,工厂财物损失达人民币254万余元,保险公司根据工厂的投保范畴向工厂支付了保险赔偿款人民币21万余元。张某被送到病院治疗后,工厂为其垫付了4万元医疗费。
2011年3月8日,经由必定医治后的张某被公安职员抓获。经法医鉴定,黄某所受伤害为轻伤。
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以为,张某因差错引发火灾致公私财产遭遇重大丧失,其行动已形成失火罪,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归案后,能如实供述罪恶,依法能够从轻处分。终极法院裁决,张某犯失火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。
同时,法院认为,张某的犯法行为给工厂造成了损失,在承当刑事责任的同时亦应承担民事赔偿义务,其中财物损失人民币254万余元,为张某垫付的医疗费人民币近4万元,共计人民币258万余元,扣除保险公司已赔偿工厂的人民币21万元后,余款人民币237万余元由张某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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